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咬断他人手指,日前,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继山管制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刘继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人民币1.7万元(已给付)。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继山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犯罪以后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咬断他人手指,日前,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继山管制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刘继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人民币1.7万元(已给付)。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继山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犯罪以后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