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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妥善审理重点企业纠纷案件
作者:张萍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9-10-12 11:52:10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发展的形势和现实要求,蛟河市法院始终围绕经济发展这个大局思考、谋划和开展工作,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发展这个主题上来,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功能。

在审理投资均上亿元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伟基商贸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富有审判经验的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徐亮、白石山法庭庭长武光亮分别负责审理。这两起纠纷案件均是由于投资方与建筑方发生纠纷,建筑方拖欠工程,且建筑方工人闹事、阻碍施工,致使建设工程项目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这两户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办案人在审理这两起企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加大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力度,尽量缓和双方矛盾。并根据原告方企业的先予执行申请,从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调,连续多个工作日现场监督,稳妥地采取了先予执行方式,促使工程得到了恢复建设,确保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目前,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3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已经投产,伟基商贸城建设已经接近尾声。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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