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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四项制度加强立案管理
作者:邹殿龙 郭芮  发布时间:2009-09-25 11:44:51 打印 字号: | |

在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丰满区法院立案庭为保证工作公正高效的展开,从加强干警队伍的科学管理的角度入手,结合“五个严禁”、“八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对廉政思想建设、具体工作方法等方面制定以下四项制度,以规范干警行为,改进工作作风。

一、立案庭加强廉政建设制度。通过对评估、拍卖、鉴定、立案审查、回避、工作态度等几方面的规定,保证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的严格执行实施,使法官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严保公正。

二、立案审查汇报制度。根据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总结出该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发挥立案环节的过滤功能,更好的完成立案审查工作,避免工作出现漏洞和差错的发生。

三、关于立案庭外出办案制度。立案庭的主要工作除了立案审查,保全、评估、拍卖、鉴定、送达等工作方面随时都可能需要干警外出办案,制定外出办案制度保证干警的人身和工作安全,避免发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人民法官形象,维护好丰满法院的整体形象,更好的完成审判工作。

四、立案庭工作衔接制度。因本庭工作需要,随时可能需要干警外出办案,为免发生因衔接不及时影响审判工作,特制定工作衔接制度,以求更好的完成审判工作,保证工作中互相配合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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