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片
吉林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作者:陈长财 赵跃武 许云瑶  发布时间:2009-09-11 08:42: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半年刑事审判工作总结会,对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进行了评估。刑事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基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中院二审结案率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对基层法院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19.5个百分点,案件申诉率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且无进入再审案件、无被省院发改案件,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7天。

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这样好成绩,与他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密不可分。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经济总量再翻番大局,不断创新刑事审判思维,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注重纠纷的调解协调,注重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注重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全市法院坚持五个“注重”,不仅促进了案结事了,切实保护了被害人权益,而且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全市法院社会公信度。

为确保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协调发展,吉林中院刑事审判二庭不断加强对下工作指导,他们创新指导载体,创办《刑事审判季刊》,每季刊发一期,增强指导透明度和针对性;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统一样本,严谨格式,提高标准,并强化文书制作培训,不断提高法官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标准,认真落实《基层法院请示案件处理规程》,统一上下级认识,避免了错案发生;他们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发改案件沟通程序规程》,对决定发改的案件首先由合议庭同基层法院交换意见,然后交由庭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发改,统一定定罪量刑标准,能不改的不改,能改的不发,发改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此外,吉林中院还强化重大敏感案件专项指导,有针对性下发指导意见,明确审理方向。同时,扎实开展评庭活动,专门成立评庭组,认真组织评庭活动。为保障评庭活动效果,吉林中院打破以结果论英雄思维模式,提出“不重名次,只求过程”口号,调动了基层法院参评积极性,法官司法技能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张利宏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