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月报及审判工作分析会显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审判工作运行状态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上半年吉林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74件,在进行人员调整、职务晋升耽误时间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点击结案1202件,旧存案件同比减少243件。结案率大幅上升,未结案件大幅下降。二是审判质量稳步提高。全院上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保证了裁判质量,并呈现出“三高三低四无”的态势,即各类案件的服判率达87.3%,同比提高2.2 %;各类诉讼案件调撤率达28.4%,同比提高2.3%;各类裁判文书无差错率达98.6%,同比上升4%。各类案件申诉率达6.3%,同比下降3.1%;决定进再审率0.3%,同比下降1.9%;信访投诉率为19.7%,同比下降6.4%。无抗诉案件、错案追究案件和司法赔偿案件及违法超审限案件。三是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上半年各类诉讼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5%,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已结各类诉讼案件中,延审案件仅为5件,延审率为0.5%,同比下降 3.8个百分点。四是普遍重视案件调解。全体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认真坚持并积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结合实际探索调解方法艺术,为案结事了、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上半年各类诉讼案件调撤率为28.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