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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者: 赵跃武 张利宏 邹殿龙  发布时间:2009-08-25 13:48:16 打印 字号: | |
  8月13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吉林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应邀出席会议。

  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奇首先代表党组客观总结回顾了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畅谈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启示,并就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成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坚持审务公开,努力实现公正高效司法;二是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三是围绕总量再翻番目标,努力提升司法服务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四是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先进文化与司法精神融为一体的院风和行风;五是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努力破解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六是切实加强和谐司法建设,保障和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会上,吉林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组迟晓天同志代表指导组高度评价了吉林中院学习实践活动,认为,吉林中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高效率整改;坚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现本院科学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效途径,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出色地实现了中央、省市委提出的“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预期目标,推动了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特点突出,效果明显。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中院党组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加强全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实现法院科学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个难得的机遇和强大动力,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谋划,建立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体现出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坚定性,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院党组切实履行了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和队伍状况的实际,提出了“全体法官受教育、服务大局上水平、为民司法见成效”的目标要求和重点解决的七个方面问题。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有收获、带头调研有成果、带头分析检查有诚心、带头整改有成效,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院机关各部门和基层法院负责同志也都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强有力的领导成为全院学习实践活动健康顺利、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保证;二是深化学习实践,把握正确方向。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中院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通过自学、集中学、领导和专家辅导、交流学习体会和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等形式,有力推进了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了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为中心、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广大党员为辐射面的三级联动的学习网络,做到了学得深、理解得透、把握得准,通过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通过调研,深刻剖析、进一步掌握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整改,真正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自觉坚持科学发展上,体现到自觉增强党性修养上,体现到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上。从而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上形成了共识,在实现本院科学发展的思路上形成了共识,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实现奋斗三年,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的办法和措施上形成了共识。同时,注重突出实践特色,通过开展“四走进”等主题实践活动,创新了为全市大局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由于坚持了学习和实践的统一,提高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了做好法院工作和服务大局的本领,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三是突出边整边改,活动效果明显。在学习时间活动期间,全院上下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解放思想,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自下而上由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梳理出要整改的问题,由党组确定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解决。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落实领导、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以及完成时限;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机制问题,坚持废、改、立结合,建立和完善了新的长效机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全院法官看到了活动以来发生的变化,让服务对象得到了实惠,取得了群众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审判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吉林中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是在审判业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工作性质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院上下找准了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审判工作的结合点,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矛盾,妥善安排活动时间,做到了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审判工作落实,用各项审判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在学习实践活动方面,不仅较好地完成了规定动作,而且创新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不仅搞好了自身的活动,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在以七项活动为载体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注重创新实践不断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和为全市大局服务等方面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在审判工作方面,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坚定了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为辖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特别是努力破解困难企业涉法难题,积极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受到市委、市政府和有关企业的好评。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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