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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听民生、取民意”落实司法便民措施
作者:邹殿龙 王亮  发布时间:2009-08-21 11:10:45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与群众近距离沟通,听取民声,把握民意,落实了相关司法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成立驻区企业服务组,提供法律知识指导。服务组定期深入企事业、机关单位进行法律指导,特别是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二、 建立调解衔接机制。巡回法庭定期对村镇调解委员会成员就调解工作技巧、调解程序、调解适用依据等调解知识作专门培训。通过加强指导人民调解,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要求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干警每学期至少为学校上2次法制教育课,以提高学生的知法守法能力。

        四、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加大法制宣传。定期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进入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就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五、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方便群众到法院办理诉讼信访事务,加强立案大厅软硬件建设,增设了空调,座椅、纸笔、饮水器具一应俱全,立案须知、诉讼指南摆放整齐,无偿提供,充分体现出法院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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