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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妥善审案促进农村稳定
作者:赵跃武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9-08-19 08:24:35 打印 字号: | |

蛟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案件调解疏导力度,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增多的实际状况,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业务庭坚持以疏导矛盾为解决纠纷的出发点,注重研究新型农村土地案件特点,通过深入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加大调解疏导工作,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把调解贯穿整个案件的始终,妥善审理了这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并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咨询,讲解法律知识,有效地保证了春耕生产,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在审理一起河南街牦牛河村张家屯诉八晌地村及10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中,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徐亮多次深入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测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一起极可能引起群体上访案件得到了化解。今年以来,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40件,已妥善审理102件。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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