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转变审判观念,变“坐堂”审案为主动分忧,积极化解当事人间矛盾纷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该庭申诉复查组法官孟宪玲通过灵活执法,及时解决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沈阳市某单位与李某劳动争议一案,原审判决为用人单位给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由李某自行承担。李某以自己承担滞纳金数额过高为由,向吉林中院申请再审。
案件受理后,吉林中院立案二庭及时组织听证会。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滞纳金由谁承担争议很大,各不相让。由于各地对社会保险规定不同,无法立即做出正确审查。为此,办案人孟宪玲及时请示汇报,并大胆打破申诉审查过程中,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法院一般不依职权进行调查的审判程序,特地赶往沈阳市进行调查,及时向沈阳市社保中心介绍案情,并说明了因李某生活困难,支付不起滞纳金而导致社会保险无法补办的实情。沈阳市社保中心被办案人孟宪玲一心为民执法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主动配合办案人与沈阳市地税局取得联系,免除了该案滞纳金。此后,孟宪玲又积极同用人单位沟通,耐心做用人单位工作,最终用人单位同意为李某补办社会保险,李某非常满意,主动撤回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