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用当事人车辆不还者按违纪处理;不按规定着装将考虑取消着装待遇……”。8月4日,吉林中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视频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教育整顿月活动,严明审判纪律,整肃审判作风,规范干警行为。
专项教育整顿月活动是吉林中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吉林省政法委“八个严禁”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的一项专项教育活动。活动从8月1日起至31日止,共分为动员学习、自查整改、检查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重点整治已经发生和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目标是使法官干警遵规守纪观念明显增强、审判作风明显转变、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今后,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干警除工作纪律、审判作风、庭审、接待、着装受到更加严格约束外,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警车使用管理,甚至业外活动都将成为重点受约内容。
为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吉林中院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规定各院院长为主要责任人,对活动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采取“五治”措施,彻底整治队伍作风问题。一是治“案”。要求法官干警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二是治“车”。对两级法院所有警车彻底清查,要求牌、证等手续不完备的立即补办,否则不得上路行驶。干警私家车辆手续必须完备,不得有套用牌照或使用假牌照问题。凡是长期借用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车辆为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立即退回车辆,否则按违纪处理。严格执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注重警车的标志和形象。警车必须用于公务活动。严禁警车用于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学、钓鱼游玩等私事。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饭店、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三是治“酒”。工作期间不准饮酒,酒后不准驾车,值班人员不准饮酒;四是治“散”。严格查岗,凡不在岗人员必须说明原因,没有请假的按旷职处理。凡不按规定着装的,可以考虑取消着装待遇,不思改正的要调离岗位。严肃会议纪律,对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的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五是治“横”。要求法官干警时刻牢记“三个至上”重要思想,无论是在办案中,还是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养成良好的思想修养,坚持以理服人,不能以“横”压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谦虚谨慎,心态如水,遇事不惊,与人不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