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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能力 拓宽工作视野
吉林市两级法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
作者:赵跃武 高赫  发布时间:2009-07-22 08:27:51 打印 字号: | |

近期,吉林市两级法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的做法,成为两级法院队伍建设的一大亮点和社会热议话题。据了解,4月份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先后互派挂职锻炼干部达10人,其中,10个基层法院共选派7名副院级领导后备干部到中院挂职锻炼,吉林中院有3名干部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有1名干部被选派到省院挂职锻炼。

    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是吉林中院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他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谋划队伍建设思路,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到上、下级法院挂职锻炼形式,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干部交流,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切实推进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长远建设。

严格人选条件。吉林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选派挂职锻炼干部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强,勤政务实,有发展潜力,是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的副院级后备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近期后备干部可放宽至45岁;具有法官资格,业务能力强,能够胜任挂职部门审判工作需要。

    严谨选调程序。挂职锻炼干部人选均由各基层法院党组在征求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统一上报,由中院政治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人选,并提交中院党组讨论后确定。

严密工作安排。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干部统一安排在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独立承办案件,并参加合议庭案件合议。挂职锻炼最低期限为一年。

严肃干部管理。要求挂职锻炼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统一由中院管理考核,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挂职锻炼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锻炼期满,挂职锻炼干部需呈报述职报告,由中院政治部对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材料,并存入吉林市两级法院人才信息库。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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