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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高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
作者:陈长才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09-07-20 08:18:50 打印 字号: |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建华在会上发言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会上做重要讲话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吉林省吉林市著名风景区松花湖召开了全国部分高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来自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北京、福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九省市的高院领导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围绕当前全国各省市(区)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告状难”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增强行政审判为大局服务意识;准确把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法审查行政案件受理条件;依法积极受理新类型行政案件;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工作机制及如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的监督、杜绝“官官相护”、自觉争取当地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取得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进行了深入探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表示,将集思广益,把此次会议所涉及的问题汇总后,作为出台相关意见的有益参考。

  此次会议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亲临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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