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吉林中院立案一庭,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理解立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创造性的做好立案工作。他们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四个第一”。即一是把握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必须做实、做细、做好;二是树立好法院的第一窗口,必须从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三个至上”的各项工作措施,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三是坚守好审判防线中的第一道防线,发挥良好的过滤功能至关重要,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大局,也要考虑局部,把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关口;四是立案工作人员是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和息诉服判工作。
他们在工作中还注意把握四个原则。即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原则;二要坚持遵循司法权运行规律—“不告不立”原则;三要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立案审查的原则;四要坚持公正尚善,营造和谐立案的局面原则。
通过坚持和执行“四个第一”和“四个原则”,提高了立案工作质量,促进立案工作不断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