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中突出司法为民,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以扎实的审判执行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是与“审判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制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制度》和《关于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审委会对案件的监督指导职能,明确了案件管理实行庭长负总责,个案承办人负连带责任的制度,统一裁判尺度,防止裁量失衡,由审判委员会牵头对本院的各类案件进行督导,严把质量关,狠抓审限期。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较为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加强案件督查力度。
三是与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结合起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执行局全面提高六种能力,即:执行威慑能力、动员协调能力、执行听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查创新能力、组织协作能力,积极构建社会联动执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是与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及省政法系统“八个严禁”规定结合起来。召开廉政教育警示课,政治处与监察室还不定期多次对全院干警进行检查及督促,时刻提醒法官牢记各项规定,端正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五是与强化司法便民措施结合起来。在立案大厅走廊悬挂当事人权利义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民事诉讼证据要求等十块揭示板,清楚地告知当事人其权利义务、监督方式及院内各项工作流程。在立案大厅旁设有人民调解室,配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大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纠纷的调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本院的司法便民措施,并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