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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从三个方面落实“审判管理年”活动要求
作者:肖鹤  发布时间:2009-07-02 08:58:05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昌邑人民法院以“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狠抓审判管理,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依托网络平台,建立使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从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绩效管理、司法统计分析四个方面着手,对立案、送达、保全、开庭、宣判和执行的各个节点实行跟踪管理,进行审限临界提示,实行数字化管理。

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案件录入信息管理操作规则》,为审判管理信息化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坚持“建章立制和督查落实”两不误,实行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对裁判文书、发改案件、归档案件进行评查,集中通报评查结果,确保各项制度务实有效的得到开展。

三是狠抓审判管理薄弱环节,延长审限、中止诉讼、诉讼费减缓免退、中止恢复审执的案件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对重点案件实行跟踪管理,有效控制了法官办案的随意性,使审判管理经常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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