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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作者:赵跃武 郭金夫  发布时间:2009-07-01 10:19:35 打印 字号: | |

磐石市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主题,创新工作理念,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加大服务力度,促进项目建设。围绕全市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搞好民事审判。对涉及项目建设的案件,体现主动、全面服务的要求;对涉及企业的案件,统筹处理,既要依法保护企业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依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弥补和加强企业经营当中可能发生的涉及法律方面的漏洞或薄弱环节,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重视“三农”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从有利于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的高度来处理案件,求策于群众。深入乡村、社区和田间地头巡回办案,依靠群众的参与,借助道德舆论和社会评价的力量,查明事实,辨明是非,解决矛盾,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重视民生,做好司法惠民服务。紧紧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搞好司法服务。对房产纠纷、宅基争议,积极稳妥地处理;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及时快捷地处理;对邻里、婚姻家庭纷争,本着和谐、消除化解矛盾增进友善的原则处理。同时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除继续坚持对老、弱、病、残,特困职工为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外,又扩大范围对涉及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案件也实行了诉讼费的缓、减、免。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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