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秀丽的吉林市区松花江段南岸,有一个全国唯一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试验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这个年轻的开发区内,有一个充满活力的“小法院”——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为已任,为开发区的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了“小法院”的“大发展”和“大服务”、“大作为”,被开发区党工委和辖区企业称为高新区发展的“有力建设者和捍卫者”。
三个第一:
全新的服务理念,把司法活动与高新区发展联系得更加
紧密
把企业呼声作为司法服务第一信号。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1999年开始筹建时起,就确立了“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服务”的工作目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市委建设工业集中区、实现规模发展这一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新园区内日益集聚了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竞争力突出、带动能力明显的企业和项目。如何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吉林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及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了高新区法院党组一班人经常思考的问题。院领导经常提醒全院法官干警:对人民法院来说,保障企业发展就是保增长,推动企业进步就是促翻番,所以,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同高新区党工委保持一致、与高新区发展相协调、与高新企业要求相呼应,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竭力当好法律参谋,全力提供法律支持。
把企业需要作为司法服务第一选择。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随着高新区“用市场规则调节经济发展,用法制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用经济发展带动文明建设”这一园区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高新区法院在审判思维方式上,主动适应高新区的特殊管理模式,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特定司法环境。
与此同时,在具体案件处理和服务职能延伸上,高新区法院还坚持把企业满意作为司法服务第一标准,在司法审判与保障发展发生冲突时,始终遵循“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保增长中推动高新区经济实现率先翻番。
两大机制:
畅通的“绿色通道”,使高新区建设“一路绿灯”
土地合理开发一直是高新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点,而相关纠纷的及时调处则成了关键。为此,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探索并建立了急办、特办工作机制,为纠纷的解决建立起了便利、快捷的“绿色通道”。
急案急办,快速排除开发建设障碍。随着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和开发利用规模也在逐年上升,与之相关的拆迁、补偿类纠纷也在增多。仅2008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就审理和执行此类纠纷12起,依法保障了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高新区在开发烽火B区工程中,个别住户对安置补偿本身并无异议,但却以开发不合法为由拒绝拆迁。开发建设单位以工程紧迫为由申请法院先予执行。高新区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拒迁户位于开发工程中心,严重妨碍施工,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不仅这个工程要搁浅,还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时间不等人,该院“急案急办”,快立快审快结,在对个别住户教育无效的情况下,现场公证,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三天时间,保证了工程的按计划施工。
特案特办,兼顾办案综合效果。高新区法院把依法调处好各方利益关系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漂亮地审理和执行了一个个纠纷。烽火民营科技园是高新区的一个重大建设项目,时间紧、建设标准高,但规划区内个别住户的迟迟不予搬迁却牵动着市、区领导的心,如果该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将给高新区发展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高新区法院临危受命,迅速启动“特办”机制,简化程序、简便手续、即时受案,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并协调有关部门现场研究和协商搬迁事宜,在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以和解方式平息了纠纷,消除了障碍,使这一当年工程得以如期顺利开工。
三项服务:
强力的工作措施,保障高新企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为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企业服务组”,整合全院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重点服务、专项服务和跟踪服务。
亲商,特殊企业重点服务。“企业服务组”在院党组的指导下,坚持开展经常性的送法入企、访企问需活动,并在各个企业设立了涉法事务信息员,建立起了高效的法企联系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企业涉法信息,并对有特殊法律需求、急需法律帮助的企业,快速开展重点法律服务。2008年以来,高新区法院通过深入辖区内的华微电子、东升伟业、永大公司、轻型车厂等企业走访调研,及时指导有关企业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200余件,标的额达1亿多元,还为有关企业清收多年“呆坏帐”20余笔2000余万元,为企业健康发展盘活了资金、清除了障碍。
安商,重点企业专项服务。在招商引资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谁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谁就能占有先机,吸引并留住人才。“吉林昊宇重工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吉林昊宇”也将成为我省最大的制造大型锻件产品的重工企业,并填补省内核电设备制造空白。2008年下半年,在“昊宇公司”进驻原吉林水工机械厂过程中,吉林通达机械厂因租赁合同与原吉林水工机械厂发生纠纷而不予迁出,导致“昊宇公司”无法顺利进驻该企业。如果“昊宇公司”不能顺利进驻,势必导致该重点项目建设速度放缓,也将大大影响全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确保“昊宇公司”顺利进驻并安心发展,高新区法院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并主动借助上级法院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力量,形成三方合力攻坚的联动机制,使这起难度很大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今年5月8日,在原吉林水工机械厂旧址,“吉林昊宇”年产8.5万吨核电管道及大型锻件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扶商,具体事项跟踪服务。对有拖欠货款,特别是有大额债权的企业,高新区法院从延伸职能、走访服务中即主动帮助指导企业收集有利证据,超前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并从纠纷的立案到审判、执行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吉林永大集团”是吉林市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高新区法院派专人常年联系,“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秦皇岛骊骅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吉林永大集团”加工货款110余万元,为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在诉前及诉讼阶段,高新区法院认真指导、快速审理,并派专人赴秦皇岛采取保全措施,依法为企业“吉林永大集团”清收回了拖欠长达八年之久、已作为“呆死帐”处理的这笔货款。仅2008年以来,该院就审理“吉林永大集团”告诉的案件20余件,涉案标的近600万元。“吉林永大集团”的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高新区法院不愧为企业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