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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禁毒 构建和谐
作者:张利宏 关波 图片:邹殿龙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09-06-26 11:18:32 打印 字号: | |
  • 在世界禁毒日宣传活动中小学生们正在接受禁毒教育
  • 认识毒品 远离毒品
  今天(6月26日)是世界禁毒日,吉林市各机关在吉林世纪广场立起宣传栏、张贴起宣传标语,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号召大家远离并自觉抵制毒品。吉林中院作为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力量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近年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国家禁毒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扩大宣传、加强预防行动,积极投身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抵制毒品。

  一、充分履行全市法院审判职责,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以抓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为中心,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毒品案件的审判,是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活动蔓延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工作的重心。在各类刑事犯罪审判任务繁重,刑事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近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审判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6年到2008年,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1件,占全部普通刑事案件2%弱;审结81件,审结率为100%;生效判决涉案人数13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33人,重刑率近25%,充分体现了依法严惩打击毒品犯罪的政策。

  二、主动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全民禁毒、防毒、拒毒意识

  只有将禁绝毒品作为全社会的共识,推动禁毒斗争成为 “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切断毒品供给的同时,深入开展全民禁毒预防教育,尤其是针对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是禁毒的治本之策。对此,吉林地区两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统筹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公开、集中宣判等多种有效形式,震慑犯罪、广泛宣传禁毒形势和政策。

  与此同时,针对毒品犯罪存在着以贩养吸的现象,全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罪犯,成立专门的帮教组织,审案法官经常与他们谈话,解除他们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同时,积极开展延伸帮教,建立对未成年犯罪者的回访制度,帮助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的毒品重新犯罪率。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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