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吉林中院迅速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在认真学习《全省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张文显院长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立案审查工作、诉讼保全、管辖异议处理、立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立案工作要切实贯彻“两保、两便”的基本要求。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受理案件、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便利法院审判。在具体操作上,要充分发挥立案环节的“保障功能”,通过营造公开透明的立案氛围,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为重点扶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要充分发挥“过滤功能”,对于法律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予受理的案件,要坚决不受理;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一般不予受理;对于敏感案件、特殊类型案件,虽然法律规定由法院受理,也要正确把握受理的时机和条件;对于重大、敏感、群体、新型案件的受理、法院不能最终实质解决的纠纷,要严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并尽量引导到能实际解决问题的部门去处理;对于是否立案把握不准、存在争议的案件,要提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对于不予立案的答复,要慎用“不予受理裁定”和“驳回裁定”。同时,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要发挥“疏导和化解”功能,建立法院与党委、政府、街道、社区、企业的联动关系,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立案调解工作,要在立案窗口、排期送达、证据交换等与当事人第一次接触的环节,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后移交业务庭,由业务庭下发法律文书。
该《意见》还突出了对诉讼保全、管辖异议等案件处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对于诉讼保全案件,在查封、解封环节,要实行集中讨论,多级把关,庭长要列席合议庭,合议庭经讨论确定后,庭长会同审判长和办案法官向主管院长汇报;诉讼保全案件相关文书的签发,实行三级把关制,即审判长签字后,庭长签字,最后由主管院长签发;对重点企业要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尤其在目前的金融危机时期,要坚决避免出现办理了一起诉讼保全案件,影响了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多了一批失业人员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庭长向主管院长汇报后,由主管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
该《意见》对立案队伍建设问题,重点强调要进行四个方面的建设,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文环境建设。政治建设要把握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干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廉政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八个禁止”,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年内无违法违纪和犯罪现象出现;能力建设要创造培训机会,提高立案法官的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研判当事人法律诉求的能力,释法明理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心理咨询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人文环境建设要以“团结、健康、积极”为主题,营造和谐、轻松、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建设团队文化,培养团队精神。
此外,该《意见》还对庭前准备和对下指导工作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