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规定公布后,磐石市人民法院将贯彻落实“八个严禁”规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做到了领导亲自过问,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实现了“五个到位”。
学习到位。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八个严禁”规定和《关于违反“八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有学习记录、有集中学习场地、有学习心得、每次学习结束都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学习总结。同时,将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围。并采取抽查形式对干警熟记“八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随时检查,敦促干警牢记于心。
宣传到位。将“八个严禁”规定制成小卡片,分发到每位干警手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各种载体,将“八个严禁”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在立案大厅、审判庭、宣传栏等场所的显要位置张贴“八个严禁”的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监督。同时对贯彻执行“八个严禁”规定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
监督到位。成立领导小组,并责成监察室重点监督院领导及普通干警在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生活作风、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了由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梳理分析“八个严禁”的落实情况。
查处到位。在受理群众有理举报的同时,组织纪检监察人员配合当地政法委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及时发现违规线索,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严惩不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以公开、公正取信于民。
责任到位。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凡干警违反“八个严禁”的,一并追究庭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