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法院要闻
吉林中院“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企业
作者:张利宏 杨帆  发布时间:2009-06-23 09:14: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落实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吉林中院民三庭庭长徐金波带领本庭法官走访了本市著名企业“冀东水泥”和“华润雪花啤酒公司,受到了企业的热烈欢迎。

通过走访调研,徐庭长向企业介绍了吉林中院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目的,了解到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积极为企业寻求解决办法。徐庭长表示民三庭负责吉林地区的商事二审,十分关注全地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企业是全市经济总量翻番的关键,所以法院更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全市的软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凡是涉及全市重点企业的案件,民三庭一律重点办理,认真协调,不拖不靠,全力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走访过程中,企业就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了在场的法官,随行法官耐心讲解,增强了企业规避商业风险、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

 

责任编辑:张利宏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