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科学发展观做出的科学定位,也是十七大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十七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建造者,同时还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应当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法院,更应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出色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职责,保障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人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司法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思路
宽严相济、严格执法。人民法院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里,刑事审判工作更为重要。因此刑事审判工作要严格执法,宽严相济,确保社会的安定有序。宽严相济是我国刑事审判工作适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司法规律和特点。宽和严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即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就是要坚持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该严不严,重罪轻判,严重犯罪就难以遏制,社会不会安宁。宽,就是要坚持区别对待,应依法从宽的要从宽处理。该宽不宽,轻罪重判,对抗性因素就会增加,社会也无法和谐。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有理有据有度,才能有效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才能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依法严肃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有力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2、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处集资诈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维护金融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4、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通过“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等手段,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以按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为思路
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保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法院工作应当把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干警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中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在法院的具体管理工作上也应当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将法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上去,落实从严治院、从优待警、制度管人、廉洁奉公的措施上去。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政法工作的成败,政法机关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人民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应当坚定政治方向,用科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际行动。人民法院应当认认真真地学习十七大的精神,培养广大法官的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审慎明断的良好作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事业观、朋友观,勤于思考、善于分析、敢于自我批评,从而使法官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得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的以强化,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的以提高,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得以增强,最终使法官的思想和认识得到全面发展。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初施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为法院审判法官设立了一道警戒线。“五个严禁”是作为一名法官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每名法官都要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是爱、松是害”,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从自身做起,是带好队伍的最有效的办法。人民法院应当很好的运用科学发展观这个真理,全面把握工作的特点和内在规律,严格管理。教育干警要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住考验。首先要模范带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头学习作表率,带头勤政作榜样,带头廉洁做示范;其次遵守全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思想政治有保证,作风纪律要严明,廉政建设要常化,业务管理要真实,并通过绩效考核进行评比,形成“能者上、平者下、庸者汰”的长效机制。要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形成了很好的工作环境。最后,在严治院的基础上从优待警。一定要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官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真心地爱护、关心法官,不仅要提高法官的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还要加大对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力度。要从工作实际出发,不盲目攀比,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按照物尽其用,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大对法官管理工作的投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廉洁自律、善于宣传、严律己
法院作为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最广泛的司法战线,一个廉洁公正的法院形象,决定着法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分量。因此树立廉洁奉公,公正司法的司法形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意义重大。人民法院应当探索建立让法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长效廉洁机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始终做到警钟常鸣。教育干警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对于极少数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的害群之马,应当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善宣传,在当前正值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突显时期,大量的矛盾涌向了法院,加上部分新闻媒体利用司法个案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造成了一些群众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加大了案件审判、依法执行、涉诉信访工作的难度。人民法院要通过主流媒体宣传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好的经验、办法和便民利民措施,弘扬正义,提升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展示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通过宣传法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感召的作用,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法院干警之间构建一座通心的桥梁,营造一种人心思上、奋发学习的氛围,营造一种团结拼搏、和谐共事的氛围,营造一种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氛围,营造一种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的氛围。
总之,作为人民法官,必须以党的十七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原则,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真情实意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的发挥出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人民法院体现出人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