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广大法官在认识、措施、工作“三到位”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四突破”。
一是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求广大法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干警对科学发展观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意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以发展为已任,凝心聚力促发展、凝心聚力保稳定、凝心聚力搞审判的良好工作状态。
二是在贴紧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求广大法官紧紧围绕全县大局,积极参与软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为软环境建设服务意见》、《为企业发展服务意见》及“16条司法为企”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院企“包联”制度,院领导要亲自带领中层以上干部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设立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站”,广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依法帮企解难排忧,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求广大法官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及专项法制宣传日活动,将司法服务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进村屯、送进校园。同时在县内三所中学建立、启动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定期到校园进行普法宣传。各基层法庭要开通预约立案电话,坚持特殊原因上门立案、开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弹性机制作用,超前发现并共同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困难帮扶活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走出去,到特困村、特困群众中去与之建立帮扶对子,在物质和经济上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扶持,要让困难群众从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感受到现实的实惠和温暖。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保护弱势群体,让没钱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
四是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求广大法官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及人大、政协监督,在学习调研阶段,要以征求意见函、电话征询等形式向全县人大、政协代表及人民陪审员征求对法院建设的宝贵意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建设活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将干警的司法行为置于制度的监督和规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