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法院按照新时期党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的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便民、安民、利民、保民、亲民等方面下工夫,有效实施“五抓”战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
群众司法需求,依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抓窗口,确保司法便民。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在立案庭设立便民接待导诉台,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推行立案服务公约,实行预约接待制;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者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立案服务,派专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公布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醒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获取信息,保障人民
群众知情权,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二是抓严打,确保司法安民。磐石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突出“严打”重点。对各种盗窃、抢劫、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犯罪案件,重点加强审判,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提高“严打”审判效率。凡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恩威并用,既依法严惩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
三是抓救助,确保司法利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一律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并根据司法救助措施所规定的范围,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按法定程序,全面启动司法救助“工程”,公布救助范围,设立监督信箱。对涉及司法救助的案件,程序上实行“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审理上体现“三心”:即爱心、热心和细心,诉讼上提供“三优”:即优先办理、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实施人文关怀,执行上倡导“三帮”:即帮助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当事人间以后友好相处。
四是抓理念,确保司法保民。按照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体贴群众的新要求,该院把实现审判工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双赢特别是能有效防止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作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确立了 “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个地方、发展一方经济”的“四个一”办案理念。认真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依法及时快速审理各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劳动权利;依法公正、公开地审理好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及劳动报酬等案件,切实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五是抓管理,确保司法亲民。在司法实践中,该院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质量要求,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在很好地完成审判工作承载的公正裁判的具体任务的同时,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前来诉讼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该诉讼保全坚决诉讼保全,该先予执行坚记先予执行。把实现“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四无”目标,作为每一个办案法官的工作准则和追求的目标,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精品案件,构筑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