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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征文】
如何树立新时期女法官的社会形象
桦甸市人民法院 李洁
  发布时间:2009-06-02 11:03:41 打印 字号: | |

说起法官,第一个想起的或许是唐代的狄仁杰,宋代的包拯等等,他们所展现给我们的无一不是贴面无私,执法如山的形象。这样的形象怎么看都与一直以来崇尚温婉贤淑的女性搭不上边。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新时期,我国女法官的数量与日俱增。据统计,全国12万法官中有4.7万余名女法官,人数已经占到全部法官人数的39%,成为法官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中国法官职业化已成历史发展的必然。如何顺应时代潮流,提高职业能力,真正担当法官之职,尽到法官之责,是每一位女法官面临的新课题。

首先,要树立自强意识和正确的职业观念。有人说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只要你对自己说行,那么实际上你就成功了一半。虽然法官这个职业对从业者各方面的素质要求很高,但并不是女性不可为。女性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加强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培养,同样是可以干得好,甚至会比男性更出色。例如,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吕忠梅、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尚秀云、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宋鱼水等等,都是女法官中的杰出代表。

其次,要具备优良的法律职业能力。法律职业能力是指从事司法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实践经验、洞察力、判断力、写作能力、交往能力等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社会情况的复杂多变,审判过程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由此可见,从业于法官的女性,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分析判断能力及娴熟的审理技能,才能正确适用法律解决复杂的诉讼难题。以往一提到女性,人们常常便会联想到柔弱、娇气……知识经济时代是快节奏的时代,不接受并排斥传统女性形象。但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名女法官则应养成大胆、泼辣、干练、雷厉风行的作风。干练和博学是塑造新时期女法官社会形象不可缺少的要素。

第三,女法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女法官必须勤勉而敬业。总所周知,女性往往比男性要面对更多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女性要提升自身往往要付出比男性多得多的努力,如果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那么女性往往便会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从而影响自身建设。所以,女法官要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就必须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司法审判事业。同时,作为一名女法官还应具备公正无私的品质。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公正无私的品质,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才能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这是新时期法院工作要求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培根曾说过律法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对于身负神圣职责的法官应当拒绝不廉洁行为,面对种种诱惑,应当心静如水,淡然处之。法官不仅要禁止受贿等腐败行为,还应当禁止可能会影响其公正履行司法职责的一切行为。只有廉洁才能确保法官的公正,实现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正义的化身。法官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信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司法形象。作为一名从事法官职业的女性,就必须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一言一行都表现出优秀的人品道德和司法操守,以外在形象的公正提升司法活动的公信度,让人们相信能依靠法律去实现公正的愿望。

现在我院共有女法官14人,占我院人数的15.4%,而且多数都在审判一线,在中层领导岗位。她们在审判工作中以以其爱心、耐心、细心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尊重法律,最终用法律的原则解决问题,对社会起到了稳定的作用。在家庭,她们以自身的勤劳、质朴承担着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责任。我想,铁血柔情,应该是对我们新一代女法官最好的诠释。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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