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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妥善执行九起土地纠纷案件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09-06-02 10:19:26 打印 字号: | |

磐石市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取得较好效果。近日,该院又采取措施,集中时间和警力,对磐石市烟筒山镇碱草村东碱草屯的9起相同类型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执行,全部执结,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磐石市法院立案执行的12件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中,有9件是由于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调整土地造成的,执行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案件容易引起群体抗法和集体上访,并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执行一起重点案件促使多案自觉履行的“以点带面”的执行方法,先后四次到一带头拒执的被执行人家中,现场进行辨法析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分析必须执行的法律依据和阻碍执行的不利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将该9起案件和解执行完毕,既促进了农村春耕生产,也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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