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吉林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奇在吉林中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1—4月份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并对今后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吉林中院主管副院长张云江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代表吉林中院党组对今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严格实行判后答疑和案件回访制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二是继续发挥《民一庭案例指导》作用,加强民事审判前沿问题的研究,及时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加强对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上下级法院协同调解联动机制,努力促进案结事了。
三是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探索民事审判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变被动裁决为主动服务,以前瞻性的眼光关注全市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确定“三个一”走访对象,即走访一个乡(镇)、一个村(屯)、一个学校,依法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
最后,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