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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妥处一起拖欠75名民工劳务费纠纷案
作者:赵跃武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9-04-13 13:17:45 打印 字号: | |
  前不久,蛟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通过加大调解疏导力度,进行耐心细致地思想疏导和循序渐进地法律宣传工作,妥善审理了一起拖欠75名民工劳务费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在修建蛟河市第一高中学校附近“学府桥”过程中,蛟河市安达市政公司将工程承包给吉林市的杜某某,杜某某召集张某某等75名民工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杜某某拖欠工程款28万余元,虽经张某某等人多次追要,杜某某一直未给付。12月初,张某某等75名原告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达市政公司、杜某某给付拖欠劳务费。

  为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法院高度重视这起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及时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送达,免交了案件诉讼费。因75名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吉林市、桦甸市等地,迟迟拿不到工资回家过年,曾先后到蛟河市、吉林市等有关部门进行群体上访。在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庭长张长伟本着彻底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确立了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大调解疏导力度,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对双方进行了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缓和双方过激情绪。同时,又及时与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地保护了75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起矛盾激化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达到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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