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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吉林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大轮训
作者:赵跃武 曹月  发布时间:2009-04-09 10:45:47 打印 字号: | |
  • 吉林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开学典礼现场
  • 吉林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第一期学员正在听课
  4月7日上午,吉林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第一期业务培训班开学典礼在吉林市丰电宾馆举行。

  吉林中院举办这次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吉林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安全保障。这次业务培训班共分2期进行,每期学员40名,每期学时10天。培训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培训内容以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有关司法警察规章制度为必修课程,以《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科目为主要训练内容,包括队列训练、擒敌技术、警棍盾牌操、警器使用等。

  开班仪式上,吉林中院主管副院长李光华代表院党组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全市法院司法警察:

  一要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加强司法警察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司法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大局,确保审判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加强队伍管理。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强化司法警察日常工作管理,用制度管事、管人。同时,以学时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下发的“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四项规则”,不断规范司法警工作行为,确保安全保障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载体,不断加强司法警察思想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司法警察树立正确的司法安全保障责任意识,为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要树立大局观念。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适应新时期审判形势的需要。同时,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执法文明、公正、清廉、高效,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人民司法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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