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正式上岗,开始履行对全院法官干警审判(执行)纪律、工作作风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职责。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1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是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推荐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经检组审查,并经院党组研究确定的。兼职廉政监察员队伍的建立,表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法官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从严治队伍的又一重要举措。也表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加强队伍监督、确保司法廉洁上形成了院内专兼职廉政监督员与院外专职廉政监督员相结合的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