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破解制约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难题。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奇做了动员讲话。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将围绕“全体干警受教育、服务大局上水平、为民司法见成效”这一目标,重点解决好七个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好指导思想的问题。在学习实践中,遵循审判机关固有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本质属性要求,进一步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和法官干警“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得不牢,“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认识模糊,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不端正等突出问题,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奠定可靠的思想基础。
二是解决好法治理念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自觉地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解决少数党员法官和干警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办案中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意识不强等问题,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代指导作用,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提供理念支撑。
三是解决好服务大局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为总量翻番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重点解决个别党员法官和干警缺乏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特别是简单机械执法、片面孤立办案,忽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等有悖科学发展官要求的问题,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司法保障。
四是解决好司法为民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在司法实践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更加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依法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护民措施;要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要以实际行动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赢得人民群众感情认同和真心理解、支持和拥护。
五是解决好优质办案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把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要点解决对案件标准要求不高和办案效率低、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等问题。
六是解决好基层基础建设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的思想观念,通过争取各方支持和自身不懈的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增强整体科学发展实力。
七是解决好廉洁司法的问题。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领会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提出的措施要求,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解决和防止个别法官以权谋利、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问题,特别是少数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对年度内出现不廉洁问题,坚决按照年初层层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规定上追一级责任。教育、监督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位审判法官,清清白白为官、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
在解决这些难题的基础上,市中院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高质量完成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要工作部署上来,紧紧依靠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领导,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按照既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清理任务,绝不能拖全省法院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