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职能,加大调解力度,以调解促和谐,为辖区经济保驾护航。
2009年2月16日,吉林市创业大厦汇龙精典家居馆业主来到昌邑法院,寻求解决其与十二名业户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业主是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取得的吉林市商业银行所有的汇龙精典家居馆场馆使用权,2009年年初,商业银行准备主张收回权利。大多数家居馆摊位的业户与业主签订的是一年一续签的合同,各业户基于长期经营的信赖利益,在摊位装修、货物采购等项目上均有较大投入,虽然此后该家居馆未被产权单位收回,但动摇了业户长期经营的信心,导致多名业户拒交欠费并向业主索要摊位装修、积压货物损失,合同期满后拒不迁出也不交纳费用。
院长王玉堂对此案件高度重视,亲自指示:案件如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而且不可能达到“案结事了”的和谐效果。要从速、从快的妥善处理,尽可能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解决该群体性纠纷。该案件进入人民调解室,调解员于2月17日以对两名挑头业户的调解工作为着手点进行调解,但两名挑头人情绪激动,不配合调解工作,并拒绝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人民调解员与法官深入研讨分析案情,找到突破口,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又通过电话说服调解,其中一名挑头人同意调解,并履行合同义务,续签合同。2月18日,另一名挑头人同意履行义务,但要求甩货后再付欠款,调解员考虑到他的观望心理,认为必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和当事人心态,再次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调解,阐明利害得失。2月19日,这名业户解除合同,其他十名业户相继履行义务。该起涉及众多业户经营利益和出租人合法权利的纠纷通过调解圆满解决。
汇龙精典家居馆给我院送来感谢信,代表汇龙精典家居馆的全体员工对我院的热情服务和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以调解促和谐,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仅用四天时间有效化解了十二名业户与业主的经营纠纷,体现了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为经济总量翻番,推进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