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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同仁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学习
作者:赵跃武 邹殿龙 唐哲  发布时间:2009-03-18 09:44:13 打印 字号: | |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为民向深圳南山区法院考察组介绍审判管理工作情况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考察组成员认真听取吉林中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3月8日至1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晓伟一行11人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学习。

  3月9日上午,考察组同吉林中院相关部门举行座谈会。吉林中院审判管理室、干部处、技术处等部门领导介绍了审判管理、绩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南山区法院考察组对吉林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组织的设立、审判管理规则的制定以及计算机封闭派案、院长办公会批延审限、流程表转签、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制度、绩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吉林中院院领导宋为民参加了座谈会。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1990年由原深圳市南头区法院和蛇口区法院合并组建,年收、结案均逾万件。曾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蝉联“深圳市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单位”。

  通过这次相互交流,不仅增进了两院之间的了解,也为吉林中院学习、借鉴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的成功经验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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