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法院要闻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着眼源头预防有效控制信访案件
作者:陈长财 邹殿龙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09-03-16 13:12:12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遏制新生信访案件,吉林中院前移关口,抓源头治理,从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入手,力求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完善便民措施,文明高效服务,有效预防信访。注重作风建设,处处体现亲民性。在咨询、告诉、立案环节,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指导诉讼、提示风险,防止当事人诉讼不当引发信访;“一站式”快速立案,并承诺“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及时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避免当事人因“打官司难”而引发信访。加强对干警作风的经常性督察,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避免因干警作风问题引发信访。

  二是公正和谐审判,树立司法权威,有效控制信访。强化审判管理,落实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及办案人的层级质量负责制,严格质量评查,严肃责任追究,严把审判质量关,防止因违法审判引发信访;教育引导法官牢固树立中心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大力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努力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率,防止机械执法、教条办案引发信访;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着力推行全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结案率,防止一判了之引发信访;从立案起到结案止,随案发放监督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收集违法违纪信息,并严肃查处不文明、不廉洁的人和事,防止因法官违法违纪而引发信访。

  三是强化执行措施,公开执行过程,有效减少信访。完善执行流程,规范法官执行行为,并公开执行过程,让当事人在“阳光执行”中行使参与权、监督权,防止因当事人不知情而引发信访;建立起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财产调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合力破解执行难题,同时,构建起舆论威慑机制,依托电视、报刊等媒体曝光拖延执行,增加社会舆论压力,提高执行效果,避免因执行不力而引发信访。
责任编辑:邹殿龙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