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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集体和个人分别荣获“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作者:陈长才 赵跃武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09-03-11 13:37:59 打印 字号: | |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邢健全
  • 邢健全同志正在查阅资料
  • 邢健全同志2009年度荣获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处荣获吉林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近日,由吉林市人事局、吉林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活动揭晓,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处荣获“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邢健全荣获“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书记员管理处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支年轻队伍,全处共有30人,平均年龄25岁,全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技能娴熟,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先后得到吉林省高院的多项表彰,曾荣获吉林市“三八”红旗集体、 “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多年来为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处积极探索书记员管理方式,实现了审书各负其责,合议庭互不干扰,庭审记录全部微机录入,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书记员考核办法,保证了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邢建全同志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工作期间她审慎审理了多起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和省院指定管辖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能够严格自律,做到清正廉洁,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一集体和个人集中体现了吉林中院广大女干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围绕保增长、重民生、促翻番的全市工作重点,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司法为民的宗旨。是全市广大妇女的杰出代表,为全市人民树立了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榜样。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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