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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敲定2009年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思路
作者:陈长财 赵耀武 张利宏 曹月  发布时间:2009-03-09 14:53:55 打印 字号: | |
  按照全国、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要求,吉林中院从强化队伍“三个至上”意识、提高服务“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的能力与水平的目的出发,确立了全市法院2009年法官队伍教育培训“五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政治理念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放在教育培训的首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三个至上”作为政治学习重点,引导全体干警正确认识和领会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增强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把握司法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有国家、有人民、有法律。同时,加强以“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突出业务培训,进一步丰富队伍法学理论。把应知应会作为业务学习重点,熟知各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并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养成科学的思维方法,打好严格、公正司法的法律基础。

  三是突出心理疏导,进一步塑造队伍健康人格。针对法官队伍时时面临来自社会、工作、家庭等方方面面带来的心理压力,从关心法官的“心”入手,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邀请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分析,引导法官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提高自我减压、解压的能力,促进法官队伍的心理和谐,以积极、良好、平和的心态投身到审判工作之中。与此同时,引导法官把心理援助运用到审判工作中,争取最佳的审判效果。

  四是突出实务辅导,进一步强化队伍审判实际应用。教育和引导法官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对具体案例中法律适用方式方法的传授,使法官不仅能够准确理解法律,还能够针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正确运用法律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审判活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突出技能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结合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等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在互评互学中掌握审判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法官驾驶庭审能力、判决说理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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