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案件和解履行作为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案件和解履行完毕率。近日,吉林中院从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企业利益和支持被执行企业发展及维护双方保持长久业务往来关系的目的出发,费尽千辛万苦成功和解执行完毕一起涉企案件,标的额达75万多元,受到双方企业的一致称赞。
申请执行人包头市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销售分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香港某国际集团吉林某有限公司。吉林中院受理此案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相关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和了解。因被执行人处于停产状态,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案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帐户上可能有存款的信息,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办案人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帐户上有近千万存款,故立即按本案的执行标的额,将款项全额扣划。当天,被执行人提出该款是企业申请专项启动资金,是专项贷款。如果此款不能专款专用,帐户上的剩余资金将被银行冻结,且银行因此而不再提供后续贷款,企业也将再次面临停产甚至破产的后果,百余名企业职工也将面临下岗,恳求法院将此款予以返还,并想办法一定偿还债务。在充分了解企业现状后,执行法官从大局着眼,诚恳的向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人目前所处的实际情况,取得理解,同时建议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并书面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全部偿还所欠债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将执行款项返还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企业得以绝处逢生,恢复生产。五个月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欠款,该案最终以和解方式履行完毕。
据统计,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417件,和解履行完毕778件,占22.8%,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