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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奇当选为吉林市法学会第三届副会长
作者:赵跃武  发布时间:2008-12-10 16:06:32 打印 字号: | |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奇在“吉林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听报告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魏秀云在“吉林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宣读新当选会员名单
  11月28日上午,吉林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吉林市西关宾馆会议中心举行。省政法委、省法学会及市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吉林市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奇当选为吉林市法学会第三届副会长;副院长李光华及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魏秀云当选为“吉林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4名法官分别当选为法学会第三届会员。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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