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吉林市中级法院隆重举行“纪念建院60周年暨迎国庆全市法院系统文艺汇演”,以此,表达对历史的尊重,对吉林中院美好明天的祝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委副院长马建华到会并讲话。吉林中院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基层法院党组部分成员及干警参加了活动。
吉林市中级法院历经60年风雨历程后,战胜了无数艰难与坎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吉林市中级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始终站在全市司法战线的最前沿,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吉林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近五年来,该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方针,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执行,创新司法改革,依法服务中心工作。特别在协助清除企业破产障碍、依法破解企业改制难题、妥善安置企业下岗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振兴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该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9611件,比前五年增加9.3%。依法审结破产案件127件,涉及资产总额120.5亿元、债务总额208亿元、职工10.5万人,为企业清收回拖欠资金达10亿多元,协助有关部门为有关企业核销不良债务7亿多元,并为困难企业缓收诉讼(执行)费3000多万元,为破产企业免收诉讼费1300余万元。仅2007年一年,就为企业执行回款7亿多元,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赢得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信任和肯定。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着许多光荣的历史,早在1993年就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4年以来,吉林中院司法改革、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信访工作、司法装备等多项工作被上级法院和省(市)委、政府评为单项工作先进,涌现出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先进典型人物,院党组班子先后被评为全市“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和“政绩优秀领导班子”,审判管理等多项工作经验被各级媒体宣传、被全国多家兄弟法院学习推广。今年该院又被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
今天,吉林市中级法院在新一届院党组的带领下,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毫不动摇的司法理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他们决心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新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文明型、和谐型、服务型”等“五型法院”,高举旗帜,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