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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于2008年9月18日在丰满召开
作者:李春秋 陈长才 赵跃武  发布时间:2008-10-06 13:45:03 打印 字号: | |

918日上,市中级法院在丰满召开全市法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宣传工作,对下半年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全市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共40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是全省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年,为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社会形象,市中级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宣传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强化全市法院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强宣传队伍,明确宣传任务,落实宣传责任,打响宣传主动仗,唱响法院主旋律,共有271篇宣传稿件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其中,市中级法院宣传稿件占全市法院宣传稿件总数的46.5%

这次宣传工作会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魏秀云明确表示,召开全市法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宣传思想、明确宣传方向、增强宣传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为实现这一宣传工作目标,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提出了五项要求:一要提高宣传思想认识。站在政治的高度谋划宣传工作、思考宣传问题、解决宣传难题,把搞好宣传思想工作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一种光荣;二要强化宣传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宣传网络,完善宣传制度,真正形成一把院长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良好宣传格局;三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寻找多方位的信息宣传媒介,把法院信息办成精品。同时,创建国际互联网站,扩大宣传效果,共同营造全市法院系统良好的宣传氛围;四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宣传干部的詹前性思维意识和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精神,注重提高宣传干部宣传理论、实践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宣传干部真正担负起新时期的宣传使命;五要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定期宣传培训制度,市院每年至少对信息员培训两次,基层院至少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次;建立与上级院及宣传媒体不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宣传方向正确、宣传渠道畅通;建立“奖优罚劣”制度,把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以岗位定职责,以绩效“论英雄”。今后,各院可根据宣传干部工作实绩为宣传干部申报个人奖励,如果基层法院因领导不重视而难以落实的,市中院将根据掌握的情况直接为宣传干部记功。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可为其申报集体奖励;建立宣传稿件审批制度。不管通过何种途径宣传,都必须严格履行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签批制度,并要认真登记备案。凡未经审批程序发送或发布的宣传稿件,年终不计宣传任务数。未经审批而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由发送或发布者承担,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会议宣读了吉林中院《江城公平正义互联网站实施方案》,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法院宣传工作情况,永吉、桦甸两个基层法院做了宣传经验发言。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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